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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简介(下)

1999-03-1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五、保险方式:

1.设立个人帐户,使每个会员缴纳的保险储金以及红利都计在个人名下,随时都可以了解个人帐户的帐面余额。

2.收益中的大部分以红利的形式服务、回报于会员。红利率与银行利率挂钩,即本会所公布的分红比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并且采取复利的计算方法,每年按投保会员的个人帐面余额计算红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会员的经济利益。

3.会员投保自由,退保自由,中途因工作变动,其个人帐户还可以随人转走,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参加。

4.领取期开始后,退保会员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领取方式,可以一次性领取,还可以转入本会将来制定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互助保险计划。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

一、保险对象:凡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持有本市户口的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尚未发现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的女职工均可参加本保险计划。

二、投保办法:本保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

三、保险期限:自缴纳保险费后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期限三年。

四、保险费与保险金额:保险费36元、保险金额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36元)或多份,但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0元。

五、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团体会员申请单生效之日起150天后经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的可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申请给付全额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对被保险人投保时或在团体会员申请单位投保生效150天(含150天)以内患上述四种疾病或者是转移性的以上四种疾病的保险责任除外。

一、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以从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是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注册的一级社团法人。其业务范围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特殊困难有关的保险活动。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改革,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

二、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需履行什么手续?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中的工会会员、职工、职工家属,承认总会《章程》交纳会费,并至少参加一项保险互助计划的,均可以申请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工会会员以团体形式加入保险互助会,入会时每人必须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元的会费,取得会员证,享受总会和办事处提供的各种服务,参加保险互助计划和有关活动。未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职工家属、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三资等企事业、机关团体中的劳动者,可采取单独入会的形式加入保险互助会。入会时,必须一次性缴纳会费15元,其余权利义务与工会会员相同。会员入会退会以自愿为原则,会员地位平等。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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